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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教育基金会获得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24-10-19 08:58



9月26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和浙江省民政厅联合公布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浙江传媒学院教育基金会获得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国家给予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对社会组织和捐赠者均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将为浙江传媒学院教育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公益捐赠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及扣除比例(1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抵税”金额如何计算(以企业为例)

某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25%:

1.如该企业当年未发生公益性支出,则应正常缴税: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

2.如向基金会捐赠不高于120万元(该企业年度利润的12%):应纳税额=(1000﹣实际捐赠)*25%

3.如该企业向基金会捐赠大于120万元,企业可以在结转以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及扣除比例(3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个人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扣除限额为应纳税额30%。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按照规定执行。个人同时发生按30%扣除和全额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自行选择扣除次序。

“抵税”金额如何计算(以个人为例)

【情况一】:王某年收入50万,捐赠10万,捐赠扣除限额为当年综合所得额的30%,10万<50万*30%,即捐赠扣除限额为10万,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10万=40万。

【情况二】:王某年收入为50万,捐赠20万,捐赠扣除限额为当年综合所得额的30%,即捐赠扣除限额为50万*30%=15万,虽然捐赠了20万,但只能抵扣限额的15万,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15万=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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